弗朗西斯·佩顿·劳斯
1911年1月21日,美国弗朗西斯·佩顿·劳斯提出癌症是病毒所致。
1908年,美国洛克菲勒研究院的弗朗西斯·佩顿·劳斯(Francis Peyton Rous,1879-1970)在研究鸡肉瘤时发现,将鸡肉瘤细胞裂解后的物质通过除菌器过滤,然后再注射到正常的鸡体内,便可以引发肉瘤。由此劳斯断定,负责携带癌症的载体,并不是一个细胞,也不是环境致癌物,而是一些潜伏在细胞内的小颗粒。这些颗粒十分微小,能轻易通过大多数滤网,在动物体内持续地产生癌症。唯一具有这些性质的生物微粒,就是病毒。后来,这种病毒被称为劳斯肉瘤病毒,简称“RSV”。
1911年1月21日,美国弗朗西斯·佩顿·劳斯在《实验医学学报》上发表了《由不含细胞的滤液传播一种恶性新生物》,提出动物的癌症是可以传染的,癌症是病毒所致。
他的这一观点当时并未引起重视。1953年科学家发现了可以导致小鼠白血病的病毒。1958年,可以导致多器官肿瘤的多瘤病毒被发现。病毒致癌理论才被广泛接受。目前发现的肿瘤病毒中2/3为RNA病毒,1/3为DNA病毒。前者主要引起白血病和淋巴瘤,以及一小部分小鼠乳腺癌;后者包括乳头状瘤病毒、多瘤病毒、腺病毒和疱疹病毒等,可引起多种肿瘤。
1966年,劳斯在发表论文55年后获得了诺贝尔奖。
来源:科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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