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中国病毒学论坛|我们一直在坚持!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9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可能导致HBV再激活的药物——即便已经清除了感染

[复制链接]

295

帖子

304

学分

4725

金币

版主

Rank: 7Rank: 7

积分
30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9:1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导语:治疗癌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和哮喘的药物均会抑制机体免疫系统,任何损害免疫应答的因素均可能改变HBV感染的状态,引发乙型肝炎病毒(HBV)的再激活。
当前感染HBV的个体或即便清除了感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阴性且表面抗体(HBsAb)阳性的个体仍有可能发生HBV再激活的风险。


上述药物可以抑制免疫系统,使得感染反复,加速病毒载量,并在开始化疗或高剂量类固醇治疗数周内引发危及生命的肝损伤。

这种重新激活风险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以疱疹或水痘为例。个体可以摆脱感染和水疱,但是少量的病毒仍然存在体内,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免疫系统减弱,病毒可以重新出现。

乙型肝炎病毒(HBV)的表现也类似。当个体失去HBsAg和/或出现表面抗体时,体内仍然存在有少量的HBV潜伏。当个体健康时,免疫系统有效地抑制这些微量的病毒,但年老、其他严重的疾病或免疫抑制药物都可使HBV重新激活。

当前,医学指南推荐医生针对计划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个体进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检测,以获知哪些个体已经感染了乙型肝炎。如果一名患者检测结果呈阳性,医生必须使用更多的检测以确定新药将会造成的风险。当患者处于HBV再激活的风险时,医生将同时进行抗病毒药物(替诺福韦或恩替卡韦)治疗,并在免疫抑制治疗结束后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6个月以预防再次激活。

据专家称,约有4.3%的乙型肝炎患者在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时候会发生HBV再激活。

哪些药物可重新激活HBV?

以下是根据美国胃肠病协会(AGA)指南总结的可能重新激活HBV并需要监测和预防性使用抗病毒治疗以降低再激活风险的药物:

高危风险药物:

如果接受以下治疗,超过10%的现症感染或已康复的乙型肝炎感染者将出现较高的HBV再激活风险:

• 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利妥昔单抗
• 用于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奥妥珠单抗

任何接受以下药物治疗的现症感染者(HBsAg阳性)将面临HBV重新激活的高风险:

• 用于治疗癌症,包括乳腺癌或膀胱癌、卡波西肉瘤淋巴瘤或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蒽环类衍生物

• 中等剂量泼尼松/皮质类固醇(每天10-20毫克)或高剂量(每天超过20毫克)持续四周以上。类固醇用于治疗炎症性疾病,包括哮喘、COPD、风湿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MS、结核病、带状疱疹的副作用、狼疮和结核病等。


中度风险药物:

任何接受以下药物治疗的康复或现症感染者将面临中度风险的HBV再激活:
• 用于治疗关节炎,炎性肠病,牛皮癣和哮喘的肿瘤坏死因子α抑制剂;
• 其他细胞因子或整合素抑制剂(如阿巴西普、乌司奴单抗、那他珠单抗,维多珠单抗)
•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如伊马替尼,尼罗替尼)
如果接受以下治疗,现症感染者将面临中度风险的HBV再激活:

• 低剂量(每日少于10mg泼尼松)皮质类固醇治疗4周或更长时间。

此外,任何康复的HBV感染者使用下述治疗将面临中度风险的HBV再激活:

• 中度剂量(每日10或20mg泼尼松)或高剂量(每天超过20mg泼尼松)
• 每天服用皮质类固醇达四周或更长时间,或任何使用蒽环类衍生物治疗。


低风险药物:

导致低于1%的患者发生HBV再激活的药物包括:

当前或既往感染人群接受以下治疗:

• 传统的免疫抑制药物如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或甲氨蝶呤
• 关节内皮质类固醇
• 口服任何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治疗一周或少于一周。

既往感染患者接受以下治疗:

• 低剂量(小于10mg泼尼松)皮质类固醇治疗4周或更长时间。

丙型肝炎治疗成功后的乙型肝炎再激活:用于治疗丙型肝炎的新型抗病毒药物不会抑制免疫系统,但一旦丙型肝炎病毒消失,它们会使合并感染者面临HBV再激活的风险。联合感染患者需要仔细监测,如果发生HBV反弹应进行抗病毒治疗。


参考文献:Learn Which Cancer, Arthritis or Asthma Drugs Can Reactivate Hepatitis B – Even If You’ve Cleared the Infection. Hep B Blog. June 28, 2017.

(来源:医脉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App下载|Archiver|小黑屋|中国病毒学论坛    

GMT+8, 2024-11-26 08:49 , Processed in 0.09302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