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是兽医领域建立最早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始建于1986年,1989年6月1日通过验收,正式对国内外开放。实验室以危害畜牧业的动物传染性疾病和人兽共患病为研究对象,在分子生物学水平研究动物传染病及人兽共患病病原的遗传变异、致病及其诱导免疫的机制,并研制预防、诊断或治疗用细胞工程及基因工程制剂。" d# Q7 s& U# G' u7 k8 P
为了推动和促进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的年轻学者,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特设立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且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项目。现将201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 p+ Q! d; \; `. Y2 Q一、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 A) Y# m2 P+ \; T+ W
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包括:1、流行病学与病原变异基础性研究;2、病原致病机理与防控理论创新研究;3、新型疫苗及诊断技术研究;4、兽医基础免疫学研究;5、实验动物模型研究。
" `0 U- s _ G. u8 _" Y# ]二、申请说明7 _" Z4 O& m8 A$ Y* e4 l9 \
1、 凡具备博士学位中级职称或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的国内、' f: M, k: N1 N9 F6 ~- H* `
外科技工作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实验室主任邀请来室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以及自带课题和经费能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提出开放基金申请。
5 `: j( V& u7 `5 s/ r, u2、 申请人需根据本实验室的重点资助研究方向提出申请,填写开* `, w; [- E- E1 ^1 `
放课题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申请项目内容必须与实验室目前研究工作相关,经费只允许在实验室依托单位报账使用,不能外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2 {' u- m. D5 }3、 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必须经本单位同意,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
: W. C. N9 z% B/ O# Z" X员会评审后,择优资助。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室签订任务书,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 U9 d% v( Q. _) ~: b) b# ]: a% x- n4、 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由项目负责人6 U$ G" O" M3 q1 P0 t/ C4 G4 X
在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 A4 V' a9 e# z& O4 r& g5、 开放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
' `. b$ u1 ^. C结报告》,并提交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7 m& P5 u) y, }) H! @
6、 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
" r3 F; k$ F _: g* h6 l N& |注“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Veterinary Biotechnology)。属自带课题和经费者,必须在研究成果及论文中注明“本研究在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 ~0 e: n) l$ R' z, \: o
7、 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基金资助强度一般为8~12万元3 A* b' ~. T; q: l( s% e. _7 t4 U
/项(面上基金项目)和15~20万元/项(重点基金项目)。, T9 I- N9 Z! l
8、 提交“开放课题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6 z/ e/ K: |, V1 g' A
9、 受理申请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 M& m6 \0 |' X# W三、联系方式:
6 O0 |% t3 o! R% f3 L1、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427号,哈兽研科研处 ,邮编:150001
# q: |( @/ ?+ R2、联系人:张艳禾 刘益民4 k, c" b8 E( k9 [! [4 F( D h/ D$ t
联系电话:18946066049 18946066047) N) A4 t5 M2 Q& Y
E-mail: zhangyanhe@caas.cn liuyimin@c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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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W( B/ l) Z! h; N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x% v/ G; A' V- W
2015年3月30日- u) Q' {# a2 R- m!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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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须知 一、开放基金课题执行期限为两年,根据中期检查的结果,进展良好的课题方可全额获得资助。 二、开放基金资助额度一般为8~12万元/项(面上基金项目)和15~20万元/项(重点基金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 三、开放基金课题经费限在本室使用,不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 四、本室的研究方向是:流行病学与病原变异基础性研究、病原致病机理与防控理论创新、新型疫苗及诊断技术研究、实验动物模型研究、兽医基础免疫学研究。开放基金课题的选题必须与本室的研究方向吻合或与本室现行研究项目相关。 五、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项目结题时,面上基金项目须发表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的SCI/EI论文1篇;重点基金项目至少发表以本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的SCI/EI论文2篇,或影响因子加和达3.0以上。 六、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在实验室学术年会上作年度研究工作进展学术报告。
' g- S" ?" s- R8 Q7 I七、开放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本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 [+ b2 R( b1 v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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