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中国病毒学论坛|我们一直在坚持!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3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Science News:张锋被控在CRISPR专利战中“使诈”

[复制链接]

163

帖子

126

学分

1088

金币

VIP荣誉会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6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14 15:1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争夺CRISPR基因编辑技术的专利权而闹上法庭的对手准备打响他们的第一枪。在上周提交给美国专利审 判和上诉委员会(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的两份文件中,加州大学(UC) 董事会和Broad研究所 (BI)的律师提供了一些信息,表明他们将如何阐述自己有资格获得这一突破性技术及经济利益的所有权。 加州大学的律师还指控了Broad研究所的错误和欺诈行为,如果情况属实,将导致在诉讼的早期宣判Broad 研究所的一些专利无效。


由于分子生物学家张锋(Feng Zhang)的一些研究发现,很多有关CRISPR简单、精确切割DNA机制的知识产 权都最初都被授予Broad研究所。但加州大学 宣称它自身一些仍然悬而未决的专利申请应该获得专利保护,这些申请的专利描绘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分子生物学家Jennifer Doudna与现任职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感染生物学研究所的微生物学家Emmanuelle Charpentier合作完成的一些实验。她们先于Broad研究所提交申 请,但由于Broad研究所寻求了加速审核流程,后者被首先授予了一些重要的专利。


加州大学官方对这些专利提出了质疑,干预程序(interference proceeding)在1月被启动。

在3月3号, 双方提交了提案清单——就对争论中的专利权限各个方面进行判决提出的要求。生物技术专利律师Kevin Noonan说,仍然需要专利审判委员会的法官批准这些提案后,才会被正式存档或予以考虑,但这些文件提 供了有关双方战术的一些初步线索。


Noonan说,其中一个提案如果获得成功,有可能会终结诉讼。在加州大学的文档中,论证取决于2011年 Leahy–Smith美国发明法案(AIA)的条款,这是对美国专利法的一次重大修改,实施了“先申请”而非“先 发明”系统。在2013年3月16日,这一法律生效后,专利保护取决于谁先申请专利,而非谁是最早的发现人。但在3月16号后提交申请的一些申请人仍然受旧法规保护,通过宣称是在法律改变日期前完成的发明与 更早期提交的申请进行竞争。这就是Broad研究所针对2013年和2014年提交的CRISPR专利所做的事情,他们 声称是2012年12月12日所谓的“优先权日”。


加州大学认为,Broad研究所的专利不受旧系统的保护,因为他们的申请表明是3月16日前和3月16日后发明的混合物。加州大学的律师称,由于申请人查到一些申请没有优先权日,他们不能与Doudna的专利竞争。


Noonan说:“我无法想象Broad研究所会犯这种错误,但这并非不可能。”如果这一指控属实,“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将会是明确的胜利者。”


纽约法学院法律教授Jacob Sherkow说,加州大学的文件中还纳入了其他一些“令人震惊的事”,包括指控张锋有“不正当行为”,在专利申请中虚伪陈述了他的发现,宣称具有他并未掌握的一项技术。律师写道,张锋研究小组宣称使用了tracrRNA帮助激活DNA切割酶Cas9,但他“ 从未在支持文件中证实他拥有任何宣称利用tracrRNA的方法。”Broad研究所“扣留或是未如实叙述材料信息,意图欺骗专利局,”加州大 学的文件称。这份文档还宣称,张锋的一些专利抛弃了明显对这项工作作出贡献的几个共同发明人。Sherkow说,这一指控有可能会导致专利失效,但它会要求加州大学证实遗漏是由于“欺诈意图”而非出错。


Broad研究所的律师则表示,加州大学的一些要求也是无效的,因为她们并未正确地描述如何利用这一技术。


双方将被允许采用其中的哪些形形色色的策略将取决于3月10日与法官的一次电话会议。在随后的几个月内,对于这些提案的判决有可能会宣布谁是初期的赢家……或是推动诉讼进入第二阶段,让研究人员提供证据证实谁先完成了发明。

原文链接:http://www.sciencemag.org/news/2 ... crispr-patent-fight

生物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超越自己,做一个和自己赛跑的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App下载|Archiver|小黑屋|中国病毒学论坛    

GMT+8, 2024-11-23 07:00 , Processed in 0.128763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