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中国病毒学论坛|我们一直在坚持!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4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慢性乙肝一线药物替诺福韦酯进入广州门特药品目录

[复制链接]

1512

帖子

1007

学分

2万

金币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00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22 10:2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乙型肝炎是严重威胁国人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广东省更是乙肝高发地区之一。近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利拉鲁肽等药品纳入普通门诊、部分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指定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其中将慢性乙型肝炎一线抗病毒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纳入慢性乙型肝炎门诊特定项目药品目录,引发各界关注。当地慢性乙肝防治现状究竟如何?替诺福韦进入门诊目录后,会给患者带来哪些改变?

控制乙肝离不开长期规范的抗病毒治疗

据估算,我国约有乙肝病毒携带者9000万人,其中约2800万为慢性乙肝患者,广东的乙肝流行现状是怎样的?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感染内科主任侯金林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广东省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900万人,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广东省孕产妇乙肝阳性人数达每年18万-20万人,约为全国四分之一。与另一种病毒性肝炎——丙肝不同,全球目前还没有可以彻底清除人体内乙肝病毒的药物,然而,绝大多数乙肝患者可以通过长期、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缓解和控制病情,避免发展为肝硬化、肝癌

为加强慢性乙肝患者的规范治疗,2010年,广州市将慢性乙肝等17种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规定城镇职工的报销额度为每病种每人每月150元,城镇居民为每病种每人每月100元。2015年1月,当地医保政策进一步升级,规定慢性乙肝患者凡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治疗的,可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保支付额度分别上调至每人每月600元和每人每月420元,较之前翻了两番。

一系列医保政策倾斜能否让当地乙肝患者得到更好治疗?中山大学药学院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宣建伟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他带领团队研究分析了广州全市参保人在2014年至2015年的乙肝治疗数据,结果发现:在2015年门特政策运行后,全市乙肝患者的就诊率均有提高;一线抗病毒药物恩替卡韦使用率和患者依从性大大增加;尽管门特患者的人均总费用和人均医保支付费用有所上升,但人均自付比例下降了20%,减少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替诺福韦进入门诊目录 “不只是多了一种选择”

在2017年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前夕,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副主任尹遵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我国乙肝防控工作已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慢性乙肝患者的早期发现和规范治疗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最新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是替诺福韦和恩替卡韦。2016年5月,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公布,其中替诺福韦降价幅度达67%,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降至约490元,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恩替卡韦(已过专利期的原研药)目前月均药品费用约820元。

一旦替诺福韦纳入广州市门特药品目录,对于当地乙肝患者意味着什么?“不只是多了一种选择那么简单。”侯金林解释,替诺福韦对于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适应证广泛,可以用于妊娠期妇女和各种耐药的慢性乙肝患者治疗,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改善治疗预后。

替诺福韦进入广州市门特药品目录后,是否会对医保基金带来压力?宣建伟认为,这个政策总体来说“利大于弊”。“药物经济学评估的是临床结果和成本花费两个终点。在目前无法根治乙肝的前提下,使用替诺福韦的性价比更高,同时能够帮助患者把乙肝‘管起来’。对于当地医保基金的实际影响,还需要基于实际数据进一步评估。”

此外,侯金林提出,广泛宣传乙肝防治知识,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面向广大非专科和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培训项目,加强乙肝规范化治疗和管理,对于做好乙肝防控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App下载|Archiver|小黑屋|中国病毒学论坛    

GMT+8, 2024-12-22 19:10 , Processed in 0.072103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